2025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更加科学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全面查摆和推动解决审计立项、实施、成果利用、督促整改等环节存在的“审计作为与审计地位不相适应”问题。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要结合实际,在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抓计划。年度审计计划立项要结合四方面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对本行业、本企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行业主管部门重大政策变化、改革措施在企业落地实施情况;企业党委、董事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战略规划发展和落实情况。此外,企业集团层面要抓好审计计划立项统筹,避免出现母、子公司计划“两张皮”,监督盲区和重复监督等不科学情况。
二是抓实施。目前,审计部门经常参加巡视和其他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审计视野、深化了审计内容、丰富了审计思路,但也暴露出一些苗头性问题,如部分审计人员偏离主责主业,在审计中关注与经济活动无关的领域,造成资源浪费。此外,审计反映的问题不深不透,浮于表面,只反映“果”,未揭示“因”,审计成了统计;审计人员普遍对审计建议不够重视,提出的建议与审计发现的问题关联度不高、针对性不强,“放之四海而皆准”,而且有的审计建议缺乏操作性,造成被审计单位无所适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审计发现问题的重要性和审计的权威性。因此,审计实施要立足于经济监督,关注重大风险,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言之有物、对症下药。
三是抓整改。目前,不少企业的审计部门下达整改要求时过于宽泛、笼统,不够清晰,整改复核标准也不够统一,导致被审计单位同类问题整改情况不统一,整改复核存在纸面复核,未对整改支撑材料进行判断。整改“回头看”和问责机制也未建立,缺乏规范性。因此,要及时研究科学的审计整改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整改措施和标准,有条件的单位要更多地采用“审改分离”的审计复核程序,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支撑材料进行复核检查;要完善整改“回头看”机制,对纸面整改、弄虚作假整改的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树立“下半篇文章”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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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自《中国内部审计》杂志2025年第4期。
编辑:孙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