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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 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2025-05-213


贯彻落实2025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应当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开展,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当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科学规范化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内部审计体制机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一是内部审计领导体制还不够健全。部分国有企业对党中央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政治意图和战略部署认识不够深刻,企业党委(党组)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体制机制改革还不够彻底,党委(党组)审计委员会尚未设立,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全面推进不够有力。二是“上审下”的内部审计垂直管理体制有待加快形成。国有一级企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统一管控力度不足,尚未构建集中管理、垂直独立、上下贯通的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审计监督效能层层衰减。三是内部审计运行机制不够顺畅。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够科学,有关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履职保障等要求不够明确,尚未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内部审计监督服务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审计发现问题“上半篇文章”存在短板不足。在审计计划环节,未能充分落实聚焦主责主业的工作要求,未能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行业监管政策,以及本企业实际科学合理选好项目,导致审计立项不够科学精准。在审计实施环节,审前调查不够充分有效,审计方案内容空泛;审计程序实施不完整,审计项目实施深度不足;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不规范;委托中介机构实施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不到位。在审计报告环节,审计报告质量不高,部分审计发现问题较为浅显;审计结论不够准确,缺少必要的量化数据支持;审计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增值服务较少。二是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成效不够显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内部审计从问题发现者向问题解决者的主动转变意识不足,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思路方法尚有局限。在审计整改环节,审计整改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整改“四方责任”还需压紧压实,与纪检监察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贯通协同机制还不够健全;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治标不治本、屡审屡犯现象时有发生。在成果利用环节,未建立科学规范的成果运用机制,审计成果转化应用的层次、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责任追究意识及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精准追责尺度有待细化,免责容错机制有待优化。

内部审计基础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夯实一是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内部审计人员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亟须锻炼培养,依法文明廉洁审计需要大力锤炼、常抓不懈。二是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有效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等高科技手段为科学规范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赋能的创新突破意识不足,审计实践中对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探索应用不够充分,审计效率和精准度有待提升。

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深化对内部审计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抓住科学规范开展审计工作这一着力点,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深化改革、聚焦价值创造、发挥功能作用来解决,进而推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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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自《中国内部审计》杂志2025年第4期。


编辑:孙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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