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审计厅、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
意见明确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等9大重点协作领域,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拓展协作空间,创新协作方式;同时,建立日常联系、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线索移送、成果运用5大工作机制,确保“检审协作”高效运行。意见明确,在日常联系方面,审计机关与检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重点事项,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在信息共享方面,审计机关与检察机关共享互涉有关政策执行、制度建设、工作部署及监督成果等情况,相互抄送协作领域工作信息、典型案(事)例,相互调取工作、办案所需数据、报告等相关资料;在协作配合方面,审计机关与检察机关对涉及各自职权范围和专业领域的事项可以相互提供派员协助、出具专业意见等工作支持,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共同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在线索移送方面,审计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属于对方监督职责范围的事项和问题线索,可以相互移送,并及时向对方反馈有关重要事项;在成果运用方面,审计机关与检察机关及时总结协作工作亮点,收集典型案例,提炼经验做法,推动检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在检察公益诉讼领域贯通协同。
(蒋华云)
来源:中国审计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孙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