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对审计监督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狠抓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强化整改追责深度融合,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为公司和电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审计整改重视程度有待提升。部分单位管理者将审计整改当作过场,未能充分认识到整改在优化公司管理、防范风险的服务保障作用,在整改过程中敷衍了事,缺乏内在的驱动力去推动主动整改。
二是审计整改过程管控存在漏洞。部分单位审计部门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虽提出整改时限及阶段性整改计划要求,但整改过程缺少严格跟踪检查,导致个别问题整改推进不及时。特别是针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类问题是否按计划执行没有有效的督办手段,整改要求不能及时落实。
三是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效果不佳。部分单位在整改过程中与审计部门、业务部门沟通反馈不足,导致审计意见建议不能全面、准确落实,整改过程仅对指出的简单性问题进行表面整改,未能深挖问题背后的成因及分析存在的漏洞,未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性整改。
四是审计整改信息系统应用滞后。信息传递在审计整改过程中至关重要,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企业各部门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和共享平台,业务部门无法及时了解审计发现问题的成因、整改要求及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导致审计整改信息无法及时、准确传递,影响整改效率。
公司通过深入研究审计整改全流程、各环节管理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总结近年来审计整改实践经验,搭建了以“一个中心、两个清单、六项机制”为主线的审计整改全过程闭环管控体系(见图1)。在此基础上,依托国家电网公司数字化审计平台,创新开发审计整改全过程闭环管控系统(以下统称审计整改管控系统),通过全过程线上管控,进一步提高了审计整改工作质效,增强了审计整改的透明度和执行力。
(一)一个中心,即以党的领导为中心
一是落实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公司党委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专题部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屡查屡犯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研究制定审计整改督导实施细则,审议整改方案、整改报告、追责问责事宜。
二是充分发挥党委审计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立省、市、县三级公司党组织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成员会议,强化对问题整改的顶层谋划和协同研究。
三是压实审计整改“一把手”责任。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审计工作,问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是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重大问题进行督办、从严把关,有力有效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两个清单,即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和屡查屡犯专项治理清单
1.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主要包括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以审计对象为单位,实行“一报告一清单”机制,将审计发现问题全部纳入问题台账,匹配问题编号,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整改进展。责任清单是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明确问题整改涉及的业务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及责任人,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三方责任”。任务清单是对照问题清单,研判问题本质原因,逐项明确问题分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整改验收参考标准等。
2.屡查屡犯专项治理清单主要包括问题类别、问题定性、责任部门、治理目标、治理措施等内容。由问题所在责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从降低问题发生频率,减少问题发生金额,控制问题比重等角度入手,针对性制订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
(三)六项机制,即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线上管控、双审验收、监督评价、追责问责机制
1.构建审计整改横向协同机制。建立协同监督联席会议监督工作机制,定期组织法律、财务、组织、安监、纪检、巡察等各类监督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充分发挥风险防控“三道防线”协同作用,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
2.构建审计整改纵向贯通机制。实行省、市、县三级业务部门纵向联动,严格落实问题所在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组织单位审计部门将问题横向发送至同级业务部门,由业务部门纵向下发至下一级问题所在单位业务部门落实整改。操作性问题由基层单位进行点对点整改,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由业务部门统筹负责。
3.构建审计整改线上管控机制。结合审计管理及实际工作需要,创新开发审计整改管控系统(见图2),实现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线上管控,促进工作效率与管理成效双重提升。
一是坚持闭环管控,建立审计整改全流程线上管控框架。根据业务需求,审计整改管控系统设定六项功能点,包括首页、组织单位/被审单位整改、排查治理、整改评价、月报管理、结果展示,每个功能点环环相扣、形成闭合回路。
二是坚持全面覆盖,搭建业务组织及角色设计。针对审计整改工作普遍存在的“重销号、轻整改”现象,以及整改销号过程中存在的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通过设置多重管理角色、明确整改督办关系、规范整改验收程序等一系列管控流程,有序衔接审计整改各环节,实现“问题有人改、整改有人督”的审计整改责任机制。
三是坚持衔接有序,优化审计整改系统管控程序。问题分发阶段,审计部门通过该系统将问题清单按专业进行分发,属业务主管部门直接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属基层单位整改的问题,下发至问题所在单位业务分管领导组织整改。问题整改阶段,由问题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整改工作,需多部门协同整改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开展整改。问题审核阶段,逐级提交至各层级业务部门及审计部门,整改佐证资料均通过审核后则认定为完成整改,予以销号。
四是坚持数字赋能,强化审计整改成效分析。审计整改管控系统支持线上实时统计整改率、整改成效、追责问责情况、退改次数等信息,可通过设置不同查询条件,全流程展示督办信息,自动记录整改情况,统计分析整改是否及时、计划是否合理、措施是否有效等信息,为推动审计整改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4.落实审计整改“双审验收”机制。按照“谁组织审计,谁督导整改”的原则,在审计发现问题清单下发和整改佐证资料验收两个阶段由业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同时确认后,方可开展问题整改和问题销号。
一是分类制定整改验收标准。根据问题分类、问题成因及可能带来的风险等信息,制定详细的整改验收标准及所需的整改佐证材料清单,同步固化到审计整改管控系统,指导问题所在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减少因验收标准不明确、不一致导致反复整改的问题,推动审计整改标准化建设。
二是专业管理部门验收。业务部门站在专业视角审核问题整改是否落实到位。个性问题如果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应研究明确整改方向,避免因问题整改引发其他问题。问题源于制度规定与管理实际不适应,执行不严格、不到位的,需重点审核问题所在单位建章立制情况,及时发现制度流程设计缺陷、漏洞,从源头上避免问题重复发生。
三是审计部门验收。问题整改实行分级验收。将性质严重、金额巨大、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列为“重大问题”,由审计部门验收通过后,提请公司分管审计工作的领导审核,必要时应现场检查整改结果;将性质较严重、金额较大、对单位影响较大的问题列为“较大问题”,由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验收通过后销号处理;将性质一般、金额较小、对单位影响不明显的问题列为“常规问题”,由审计部门分管审计整改的副主任验收通过后销号处理。
5.完善审计整改监督评价机制。设立“四横三纵”多维评价指标(见图3),以“积分制”全面评价整改成效,充分发挥整改监督评价“指挥棒”作用,推动问题所在单位自觉整改、彻底整改,让“整改清单”转化为电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成绩清单”。
6.强化审计整改追责问责机制。把追责问责当作问题整改闭环的重要节点,将追责到位作为问题整改到位的重要标准,让审计监督“长牙”“带电”,不断提升审计监督的严肃性、震慑性。
一是加大查办力度。严肃查处违规问题线索,重点关注故意触碰监管“红线”禁令、严重违反各类监管要求的问题,对闯底线、触红线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
二是增强监督震慑。对“零报告、零查处、零追责”单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复核基层单位审计发现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属于追责问责不到位的,发送追责问责提示函,加大问责力度。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结合审计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合理运用各类责任追究手段,符合容错纠错制度规定情形的,相关人员可从轻或免于处理,属于严重违规事项,除对违规行为实施人开展问责外,还应对承担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开展责任认定及追究,以追责督促问题彻底整改。
(一)基础服务价值凸显,审计整改效率显著提升
通过审计整改全过程闭环管控体系的实践,公司打造了数据多跨协同、在线实时监督、整改综合研判的审计整改模式,增强了审计部门、专业部门与问题所在单位的贯通协同,从“多次跑”转为“实时传”,实现整改“不见面”“全流程”“全覆盖”,审计整改效率显著提升,极大地减轻了基层单位的整改销号工作负担。
(二)经济效益显著,经营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通过审计整改全过程闭环管控体系的实践,2022年初至2024年5月,公司共下发需整改问题2140个,累计完成整改1989个,整改率达93.94%,通过整改,增加经济效益8168万元。内部审计经营风险预警和整改评价考核问责警示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力推动了公司合规经营、规范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三)管理效益突出,公司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通过审计整改全过程闭环管控体系的实践,“当下改”与“长久立”得以有效衔接,进一步突出治理体系建设,问题整改由原来的点上整改,向面上规范、建章立制转变,形成了“规则完善—专项治理—考核惩戒—多元化教育与引导”的“递进式”治理模式,推动解决了一批长期未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成效和治理效能得到全面巩固。
文章摘自《中国内部审计》杂志2025年第3期
作者:刘朝阳 吴晓斌 李涛琛 李汇琦
单位: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编辑:孙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