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ESG治理已逐渐从自愿披露迈向强制规范阶段。然而,在ESG推进过程中,审计协同效能低下等问题日益凸显,因此需要构建科学框架分析ESG协同的内在逻辑。
该模型的核心思想是由于人类活动会对环境产生压力(驱动力D),从而会导致环境状态发生改变(状态S),而人类也会通过制度、技术等手段对此作出反应(响应R),以此降低压力、改善状态,因此该模型强调因果关系的闭环性与动态性。
1.驱动力分析。
国内ESG研究起步较晚,当前在“双碳”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驱动下,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其他业务部门协同面临外部压力与内生需求。
2.状态分析。
在政策监管与市场需求驱动下,当前一些国企ESG内部审计协同工作已从零散协作向结构化协同初步过渡。然而,当前ESG内部审计协同机制在实际运作中面临多重挑战:在制度层面,缺乏统一协同作业准则。在技术层面,ESG数据来源多样、格式不一。在人才层面,内部审计团队存在ESG专业能力不足和复合型人才断层问题,审计委员会对ESG披露准则的熟悉度也有待提升。在治理层面,职责不清可能导致监督空白,同时存在“重发现问题、轻整改落实”现象。
3.响应分析。
对于ESG审计协同来说,对内部审计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协同发展的积极响应(R)有利于缓解驱动力导致的协同压力、优化协同状态。目前我国ESG审计协同工作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各领域公司对其响应并不强烈,仅有部分企业引入ESG审计,但是在资源受限的情况下,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提高各部门对ESG审计协同工作的认识,是保证审计主体协同的前提。首先,构建多层次认同体系是推动各部门协同运作的重要基础。其次,被审计单位的认同同样关键,国有企业应通过设立ESG专门委员会,将ESG目标纳入决策清单;总部需制定“ESG协同审计操作手册”,实施穿透式审计。此外,在法律法规层面,有必要制定ESG审计协同指南,为协同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在ESG治理体系中,内部审计部门主导机制是实现ESG内部审计与其他业务部门协同的基础。其关键在于通过权威性赋权、技术赋能与系统性融合,构建“战略引领—标准穿透—闭环掌控”三位一体的主导框架。
协作配合机制是ESG内部审计与其他相关部门协同的核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以内部审计为主、各部门协同为辅的ESG审计监督体系,需要从流程设计、信息共享、人员协同意识的培养等多维度构建系统化协同框架。
在ESG内部审计协同过程中,构建系统化的监督评价机制是提升审计质量与协同效率的重要保障。内部审计部门作为ESG内部审计协同工作的主导者、组织者和督导者,应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对协同审计全过程实施监督,并推动流程规范化运作。
ESG审计涉及内容广泛,单个审计部门已不能满足ESG信息质量的要求,在开展此项工作时,须在审计部门主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工作协同、优势互补。
节选自《中国内部审计》2025年第11期
编辑:孙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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