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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2025-12-184

近日,河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河南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加快科学规范发展,提高审计监督质效,持续强化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监督。目前,该意见已经印发至各省辖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区党委(党工委)审计办,省审计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意见明确,要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首报直报制度和督办事项台账,全程跟踪督导工作落实,及时向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办理结果。要加强上下贯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下级联席会议和同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指导监督。要深化横向协作,积极探索完善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切实把贯通优势转化为工作实效。要强化立项管理,通过同板块横向轮动审计、同系统上下联动审计等方式,不断提升审计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意见指出,要聚焦审计重点,围绕“国之大者”“省之要者”以及同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计,紧盯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厚重、“画像”准确。要规范组织实施,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审深审透、精准定责,加强全流程质量控制。要坚持成果导向,审计报告要加强分析提炼和审核把关,审计信息要做到非重大、非关键、非典型问题不上报,严控质量风险,审计移送要坚持论从事出、以事立论、由事及人,形成逻辑、证据和办理闭环,切实提升审计成果质量。


意见强调,要及时反馈审计结果,实行审计结果出具、报送、反馈“三同步”,建立主要问题重点查办督办制度,切实传导整改压力、强化震慑效应。要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实事求是提出审计建议和整改要求,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督查、约谈和再审计制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要持续强化结果运用,审计机关要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健全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建立重大问题会商研判和常态化“面对面”沟通制度,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审事察人独特作用,全面服务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意见要求,要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坚持科技强审,建立审计数据中心和定期采集制度,提高数据疑点核查效率和精准度;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和大数据审计复合型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大数据审计能力和水平;启动“中原智审”平台建设,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为审计工作赋能增效的新路径。要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强化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坚持依法文明廉洁审计,做到政治上绝对忠诚、专业能力绝对过硬、纪律作风绝对可靠,打造敢打敢胜的经济监督“特种部队”。 


(李晓蒙)


来源:中国审计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孙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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