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种思维能力
更好推动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 王蕊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维能力是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有力思想武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审理机构专司审计质量控制,是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防线。审理人员应学深悟透、熟练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强化思维能力,不断深化规律性认识,并坚持“按规律办事”,以有力有效审理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要强化辩证思维能力。辩证思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我们的事业越是向纵深发展,就越要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从宏观层面看,做好审理工作,关键在于深刻理解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审计署党组关于审计质量控制工作的具体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好多出高质量审计成果这一“显绩”与做实审计质量控制基础工作这一“潜绩”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揭示问题始终是审计赖以生存的根本,高质量审计成果是审计工作质量的集中体现。同时,高质量审计成果离不开扎实过硬的审计质量,审计质量控制工作是保障审计事业行稳致远的长久之策。既要“显绩”又要“潜绩”,蕴含的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辩证思维,两者构成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不可偏废的一体两面。审理人员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境界,践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以扎实过硬审理工作助力奠定审计事业长远发展之基。
从微观层面看,做好具体审理工作,同样需要强化辩证思维。一方面,要注重运用“两点论”,坚持一分为二,全面、客观、历史、辩证地看待和审视审计发现的问题。既穿透经济事项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内外关联等客观事实,又厘清决策者的出发点和政绩观等主观动机,做到主客观相统一;既考虑问题发生时的政策背景和实际情况,又研究关注政策调整变化和改革发展趋势,多从改革的思维和角度揭示和反映问题;既考虑单一问题的严重性,又充分兼顾问题的层次层级、普遍性、典型性及对全局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全面客观审慎地作出审计结论。另一方面,要注重运用“重点论”,加强对审计文书信息的综合性、立体式研判,善于抓住问题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纷繁复杂的经济事项表现中由表及里、抓住重点、穿透本质,从总体上判断并清晰明确得出问题是否成立的结论,做到审理意见抓重大、抓本质、抓主流。
二要强化系统思维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用系统思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调要坚持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以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注重推动各项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审计质量控制工作同样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审计立项、组织实施、复核审理、督促整改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各环节既“分兵把守”、各有侧重、各负其责,又有序衔接、通力协作、相互支撑,共同保障审计成果高质量呈现。
要多主体联动作为,共绘质量控制“同心圆”。审理机构作为审计成果管理的重要“关口”“出口”和“窗口”,应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系统思维,秉承服务初心,在保证审理自身工作质效、严守审计质量关口的同时,充分发挥对审计质量控制各环节的影响带动作用,压实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既靠前作为、主动作为,积极协助审计组和业务部门破解难题,为一线审计人员攻坚克难、冲锋陷阵提供源源不断的专业支持,又向后贯通、加强协同,做好与政策研究部门在重大事项研判、重大政策制度解读等方面的沟通协调,更好形成审计质量控制整体合力。
要多路径协同发力,打好质量控制“组合拳”。审理机构应充分发挥审理工作“富矿”优势,强化多策并举施治。一方面,要加强正向示范引领,系统总结审理工作规律性认识和有效经验做法,持续加大审计质量控制指引、审理案例等务实管用的审计方法供给,为业务部门对照借鉴、提升审计成果质量提供有力抓手。另一方面,要加强负面警示约束,通过强化审计质量跟踪问效、复盘总结、通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手段,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更加有力有效推动审计一线、业务部门成为提升审计成果质量的主动力和稳定锚。
三要强化法治思维能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指明,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审计领域的具体体现。依法审计的核心要义就是在宪法、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运用法定手段维护法律尊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理工作在对审计成果质量审理的同时,内生蕴含着对审计人员行使审计权力的程序把关。
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审理的工作总原则。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审理工作,把“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贯彻落实到审理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践行研究型审计为抓手,深入研究审计发现问题适用政策法规依据的制定意图、法理精神、适用范围和规范内容,严格依法依规认定审计发现问题性质、提出审计整改要求,做到凡事于法有据。
要把程序规范和成果质量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进行审理把关。深刻认识审计程序是以自我革命精神确保审计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审计程序合规性的把关意识和重视程度。督促审计人员严格恪守法定职责和权力边界,围绕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重点,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依法规范运用好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检查权、调查权、要求提供资料权等,推动以科学规范审计监督奠定审计成果质量的基石。
四要强化底线思维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当前审计工作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也是外部环境最好的时期,越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高度肯定、充分信任,审计人员越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越要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越要有“一失万无”的忧患意识。审计质量这根弦务必绷得紧之又紧,多紧都不为过。防范重大质量风险是审计质量控制工作的最低线,也是底线,是必须牢牢守住的。审理人员要以“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确保审计质量“万无一失”,筑牢防范审计风险的“防火墙”。
要切实防范政治风险,深刻认识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坚持以政治眼光看待和审视审计发现问题,深刻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背后的政治意图、战略考量和实践要求,首要把好政治政策关,确保审计结论政治方向不偏。要切实防范审计文书信息重大质量风险,坚持问题导向,保持职业敏感性,加强对送审理审计文书信息的全面通览和总体把握,精准识别重大质量风险隐患,精准锁定审理重点,深入审查把关到位。对于存在的风险,既要坚持原则,敢于说不,切中要害,说准说透,擦亮审理机构把关底色,同时还要在充分沟通、共同研究基础上,指导审计人员找准问题症结、明确补证方向、持续深挖细查,将看似“不行”深入挖掘转化为“行”、把“行”提升为“更好”,确保成果实现从“颗粒归仓”到“颗粒饱满”的转变。
(作者单位 审计署审理司)
来源:中国审计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孙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