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作为审计“三驾马车”之一,是国家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各类高新区(开发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肩负发展经济、推动体制转轨和创新行政与社会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使命,是各地政府改革创新的“试金石”和“试验田”,并不断发展为各地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和“压舱石”,推动各类开发区内审工作有效开展尤为重要。如何以高站位、高质量的审计工作赋能高新区高质量发展,需要我们在注重国家审计的同时加强部门和园区公司的内部审计,发挥两者监督合力。
一、滨州内审及滨州高新区的基本情况
滨州市内审工作体系创新作为市委改革创新事项,获得“富强滨州”建设及时表扬,并纳入山东省审计系统改革创新事项。省审计厅主要领导在全省审计系统领导干部政治培训班上表扬批示:“滨州强化内审体系建设,推动筑牢第一道防线,着力构建‘大审计’格局的做法不错,要认真总结推广。”有关做法先后在《山东新闻》《山东内审》、省厅网站等媒体和平台进行了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连续多次在全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省厅拍摄了视频专题报道。目前全市共有内审机构352个,其中企业内审机构29个,机关238个,事业单位85个,配备内审人员817人。七个县(市、区)均设有内审专门科室或中心。
滨州高新区成立于2009年8月21日,是省政府批准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定位为打造改革开放先行区、新兴产业集聚区、科技成果转化区、体制创新试验区、黄河风情生态发展宜居区。作为滨州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滨州高新区拥有市级经济建设管理权和县级行政管理权,下辖小营街道、青田街道两个街道,总面积156.6平方公里,总人口10万人。目前,高新区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以区内九家国企为抓手,围绕医养健康、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八大产业链,重点培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在此背景下,剖析开发区体制中发挥审计监督合力所面临的挑战显得至关重要。
一是机构编制与机构运行的矛盾。因机构改革等多种因素,导致部分职能机构较不完善,高新区在承担经济发展任务的基础上,同时承担了社会管理职能、公共事业开发等行政职能,部分单位对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内部管理和监督力量投入较低。
二是人员专业能力与经济发展矛盾。受编制等情况限制,区内合同制人员比重较大,导致人员流动性较高、岗位的稳定性较差,特别是对人员连续性、专业性等方面有一定要求的单位内审、监督等岗位。部分单位未配备专业专职内审人员,或从事内审工作的人员专业结构、专业能力等较弱,对内审发展状况、经验技术等知识了解不够全面等。
三是国企体制与管理发展矛盾。高新区(开发区)体制下区属国有企业是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及主要实施者,是区内各个产业链条的推动者,是积蓄开发区发展后劲的关键者,承担着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设、功能园区及项目招商落地等重点工作。随着开发区体制下国有企业不断发展,产业不断增加,下属子公司随之增加,但人员及下属产业、子公司等架构不完善,导致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财务风险、内控风险等问题。
二、高新区(开发区)体制下开展内审工作的意义
在高新区发展背景下,加强对各部门与园区公司的内审监督,一是有利于增强各单位部门的财经纪律观念,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对于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防范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单位经济运行健康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二是通过内审,可以查找本单位在财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能对单位内部权力进行制约,有效预防国家财产的流失;三是开展内审监督不仅可以做到精准“体检”,又可以抓早抓小抓苗头,揭示和反映单位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深入研究分析问题发生的规律和深层次原因,及时从内部控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四是对于内审发现的问题,各单位部门及时完成整改,可以有效化解风险,从而促进部门健康发展。
三、探索开发区体制下内审工作新模式
一是创新内审指导机制。结合滨州高新区管理模式和全区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调研,创新布局,协调成立了隶属审计分局管理的副科级滨州高新区内部审计监督指导中心,并协调滨州市内部审计师协会成立了市首家内审分会——滨州市内部审计师协会高新区分会(专业分会)。建立了在滨州市审计局及滨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以服务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为目的,以区审计分局为中心,以区内审监督指导中心为基础,以市内审协会高新区分会为辅助,以各内审单位为补充的协作型“大内审”内审监督指导工作模式。
二是完善内审制度保障。为保障内审工作有序开展,在严格执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内部审计准则规定的基础上,按照滨州市审计局在全省率先出台的《内审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内审工作推进办法》《滨州市内审“以审代训”管理办法》《资料备案管理办法》和《运用内审成果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内审工作,不断完善内审项目备案、整改和人员管理等制度,使内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内审人才管理。为保证内审独立性,夯实内审工作开展基础,建立了滨州高新区内审人员人才库,区内相关部门及国企、办事处均明确了专人为内审协作人员,统一纳入区内审“人才库”调度指导。区内审监督指导中心配备专业内审人员3名,对内审协作人员定期培训,组织开展并指导全区内审工作。同时与区组织部联合印发出台《高新区内审协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从内审人员配备、入库人员考核激励保障与约束等7个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并重视人才培养,以搭建各类平台为契机,有重点、分层次为内审协作人员提供交流平台、业务培训和专业知识,切实提高区内审协作人员专业素养。目前已组织多次内审人员业务培训,承办了高规格的全市新任内部审计人员培训班,高新区共有60余人次接受高层次专业培训。目前,高新区通过区内审监督指导中心共组织19人次参与了多个内审项目,30名“内审协作员”取得山东省内审协会颁发的内审资格证书。
四是强化内审整改成效。注重内审整改力度,努力做好内审“下半篇文章”。不断将问题整改作为内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关注问题整改率和整改质量,坚持发现问题和指导督促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对内审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不断指导督促各部门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使内审工作真正起到“防范于未然”的作用。为加大内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有效解决内审整改结果认定模糊、界定困难等问题,压实整改责任,规范整改工作,提升内审监督实效,研究制定《高新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办法》和《常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指南》等文件,为高新区各单位进行内审整改提供参考。目前已开展内审项目5个,推进内审工作和审计整改协同发力,推动内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并在促进单位规范管理、完善内控机制、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等方面提出内审建议14条,推动建章立制4个,取到了较好的效果,有效发挥了内审 “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五是注重内审结果运用。将国家审计与内审有机结合,实现两者优势互补,同向发力,促进内审工作独立性提高,进一步强化内审监督功能,从而增强监督合力。将内审指导监督工作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将被审计单位内审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谋划审计计划的研判条件之一,将被审计单位的内审人员参与配合并将内审情况作为编制审计方案的要素之一考量,按照内审规定,将内审发现并已整改的问题,按审计程序做好取证和底稿,编入审计档案,但不再列入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等。
四、结语
新时代下,探索创新开发区体制下内审工作新模式,是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总要求,将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有机结合,发挥监督合力。因此,创新高新区内审监督指导机制,提供人才基础和制度保障,统筹内审力量,将研究型思维贯穿内审全过程,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大格局,重点关注高新区(开发区)体制下重要部门和领域,发挥内审监督效能,实现自我革新,推进内审工作常态化,这不仅促进开发区体制下各部门和园区公司防范财经风险,完善内控制度和规范管理,更是对推动高新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供稿:滨州市审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编辑:孙哲